跳舞有时
生命中充满偶然的事情,纵然太容易疲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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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幕

后来写给仲年的电邮里,我这样写:

“与方某的遇见不得不说是奇特了点。事实上如不是他斯文有礼以及衣着得体,我不会有办法记得牢。社会一直都是虚荣的,稍微耳濡目染一下就可以明白。”

“北京这季节真好。虽然也热,到底没有上海那么能把人不知觉地融化掉。”

“方某说,如果有兴趣愿意把他的故事说给我听。你觉得呢?呵呵,我最喜欢听人讲故事,却害怕写自己。但又好象我并没有什么值得记录的过往……”

“也许我应该会会他,就当多认识一个朋友。毕竟为爱情失魂落魄的中年男人也很罕见。”

“你保重身体。总是那么辛苦工作。”

由头到尾语气都很淡,如天明前那一抹很浅很浅的灰。
不管你信不信,我打字的时候脸上连表情都没有。有次镜子放在电脑边自己照见的。
从来不期待他回复。希望越大,失望越大。我只是想告诉他我还活着,也知道他还活着。

密密问我,那个方育学,你真有兴趣研究他的故事?

天下到处都是失意人。
我不过是贪嘴,多喝了两杯酒,说了点胡话。
市面上流行奇情故事,或者大富大贵的传说,小朋友们看的爱情小说里男主角在4A广告公司上班已经开BMW跑车,哭笑不得。谁要看一个中年男人的罗嗦?

不过是借着名义写信给仲年而已,多个话题。
他也是名新中年。有次偷偷看他在论坛上发牢骚,“哎,转眼已经中年人……”很唏嘘。
别问我怎么能知道,有心找,自然可以找到。

时常觉得自己话多,一开题,就没完没了,围绕中心不过是一个他。
已经很谨慎了,恐怕变成祥林嫂,被朋友们嫌弃。

为着打发时间,约了个叫唐的男人。彼此都打扮妥当。他记性真好,叫了杯百利甜酒给我。他说,“你嗜甜,又爱喝酒,喝这个最好还要加牛奶,跟小孩子似的。”SUZIE WONG在朝阳公园附近,窄窄的三楼,那木头楼梯很长,转角间有玫瑰花瓣散落在水缸里,窄小肩膀靠在角落里隐隐抽泣,对着电话里说“他就这么走了,他说他爱我来着……”烛光缥缈,大烟床红帷帐。

我看着他,他看着我。说了很多古怪的话。比如他买了新车,天窗有点问题需要去置换。他只喝一杯薄荷茶,掺杂着冰块。可见其中茎叶纠缠,如马来西亚丛林,如男女间无穷无尽的纠缠。最后一切尘埃落定,茶水越混越浓。

周围都是人,气息与气息贴合在一起,暧昧渐生。

喝着喝着人影就重叠起来。觉得倦,认为睡着了更好。于是对他说,唐,亲爱的,把肩膀借过来用用。

想都没想,嘴唇凑过来,很温软的,更类似小动物。

我在暗处里,还看见自己手指上戴了两枚戒指,都闪着寒冷的光,放在他肩膀上。一边笑,一边想,看吧,盛夏,又开始了,像个循环,周而复始。这戒指叠着戴好象欠缺点意思,时髦是时髦,但是在灯光下看真是奇怪。

世界压根没有想象的那么广阔。
余光里瞥见一个人影。略微推开身边人,喝了口冰水。
摇晃着站起身走过去,嗨。
可不就是方育学(到底他是男主角,不屡次遇见,怎么叫做缘分)。

又是你?呵呵,人生何处不相逢。
我是游客,自然要多花点时间在吃喝玩乐上。你呢?你为什么?
说借酒消愁有点太酸,干脆就打发时间吧。
看来今日比昨晚要正常些。

他抓抓头,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。
我忽然对身边的那个唐厌恶起来,为着打发他走,我对方说,你还有兴趣讲你的故事么?我的编辑……她时常催我新写东西,我很头疼……
然后我告诉唐,临时遇见旧朋友,啊真不好意思,我们回头再见?
不过只喝了薄荷茶就想占便宜。虽说男女关系是你情我愿,但这样明晃晃的未免太没意思,且不值钱。我是自己觉得讪讪,因此要尽快了断,以免旁人笑话。

有时候我不是个好的女人,见高拜,见低踩,很不讲道理。又只能自己是圣处女,自己爱的男人品德高尚,其他的都是坏蛋没良心。

方育学的手腕上带了节白金手链,如细一码表带,冷不丁一记凛冽光芒。像亦舒小说里的家明,总有银镯子跟着跑。
也许喜欢戴首饰的男人性格都较为戏剧化,因注意细节,内心脆弱敏感。
这男人应该有些钱,又不不至于到挥霍的地步。人们往往对于太有钱的人已经太熟识了。比如李嘉诚,他有两个叫大小超人的儿子,小超人的前女友是盈科之花。电视剧里他们家的客厅甚至装过一个喷泉,坊间传闻那里每天上演尔虞我诈的戏码。而事实上,他们每天至少工作达15个小时以上,并不见得很有趣。

他的开头很别致,“我已经走完半生道路。四十岁了。”
我很真心地说,“看不太出来,大约三十五、六的样子而已。男人四十岁很得势,成熟而懂得分寸。”

我又说,“我二十四岁了。最近遇见朋友,不知道怎么搞得都问我结婚了没有。惊得我跟什么似的。心里想,吓?我还觉得自己涉世未深呢,怎么忽然就轮到面对如此人生大计的地步了。”方笑了,我也笑了。他有种天然的兄长感,因此总让人不设防。

“不过,”他认真地说,“女孩子还是早点找到归宿比较好,有人爱护的过下半辈子。”

我甩甩手,“现在不是以前那个时候了。万事只能靠自己。”
他面带疑惑。真的,四十岁并不是应该脱节的年龄,市面上多少单身王老五还在厮混。可是方继续说,“我觉得,和一个人建立家庭是很幸福的。相濡以沫,儿女承欢膝下。”

我打量他,“以你的条件做到这点并不难,多少年轻女孩子争着上来。”
他说,“但我希望对方是我所爱之人,我愿意抛弃一切财产跟她远走,她可以抚慰我不安,让我看见就觉得快乐。”他顿了顿,“盛夏,你相信缘份么?”

真要命,这男人。我终于哈哈哈笑出声来。天长地久,相濡以沫,缘份。
我很不留情地说,“方,恕我直言,以四十岁来说,你是天真了点。不不,我不相信缘份。缘份不过是两个人一起编造的谎言,即甜蜜又无伤大雅。两个人遇见的时候说是缘份已至,两个人分开了就说缘份散尽无能为力。其实不过是给个台阶大家好下台而已。”

他迟疑了一下,“你这么想么?”
我说,“别这样。我是所谓的八零年代,心被铁水浇过,尖利着哪。”
他摇摇头,“我真不知道了,也许我跟你们这代有代沟。”

我举杯向他致敬,为他的诚意。市面上已经非常稀少了。这使我更加对他充满好奇,如此戏剧性的台词,到底他走过什么样崎岖的路,遇见什么样的风景,跌破膝盖,划伤手臂,还可保持一番真情实意。

“盛夏,这故事有关我爱着的一个人。她曾狠狠地伤害过我,但我仍不能忘怀。所以我想找人说一说,我的心脏时常觉得闷,无法呼吸。我认为你会得明白,是不是?”

他的话很是没头没脑,但我就是明白了。我点点头,这可怜的男人。世界上尽是可怜人,不管有钱没有钱。忽然心软下来,其实我不该笑他,谁比谁更通透一点。

我问他,“方,你二十四岁的时候在做什么?”
他说,“我二十四岁的时候去了美国,飞机抵达著名汽车城底特律上空,我趴在机窗上,兴奋地几乎想呼叫。”
我说,“说给我听听吧,让我们从这里开始。”





shengxia  发表于  2005-11-22 13:10:00    引用(0)    编辑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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